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关于下达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18]329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公告》和《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校人字[2019]42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及“逢进必考”的原则,为医学教育质量,增强医学学科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组 长: 华树成 佟成涛
组 员: 于家傲 高普均 杨 弋 刘 彬 吕国悦
王洪亮 王海峰 李虹彦 王 彬 杨传社
金香花 邢 鸥
三、聘用计划及范围
应聘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教师(以医疗为主、以科研为主)、专职医生和医疗技术、药剂人员、护理人员等共62人。
四、聘用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29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护理岗位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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