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为村“两委”换届储备人才,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派一批优秀退役士兵到村担任村书记助理或村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派对象为靖宇籍退役士兵,计划共选派8名,每个乡镇各选派1名(靖宇镇永生村,三道湖镇三合村,濛江乡前双山村,花园口镇松江村,龙泉镇龙西村,景山镇上营子村,那尔轰镇那尔轰村,赤松镇赤松村)。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岗位条件
1.靖宇县户籍,通过政府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含工勤岗)和享受政府文职待遇的退役士兵。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农村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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